徵兵檢查
役男接到徵兵檢查通知書後,應按照通知書上指定的時間前往指定的檢查醫院接受體格檢查,如有任何疾病應主動告知檢查醫師或檢附病史,以維護自己的權益,並在進行完整的健康檢查後,依檢查結果精確判定體位,分為:常備役體位、替代役體位、免役體位、體位未定。
注意事項
一.役男應攜帶之證件
參加抽籤役男,應持本通知書及攜帶本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,依照規定時間、地點親自準時到場抽籤。
二.抽籤可委託他人代抽
役男本人確因故不能親自到場抽籤時,可委託有行為能力之家屬(徵兵規則第 23 條規定)代抽,代抽家屬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、印章、戶口名簿及本通知書,如未到場者,依規定由鄉(鎮、市、區)長或其指派之代表代抽。
三.抽籤類別有不符
役男姓名、年次、體位、教育程度、抽籤類別有不符時,請於收到本通知後於抽籤日 5 天前,向本所兵役單位申請更正。
四.役男參加抽籤請假事宜
依徵兵規則第 37 條規定,參加抽籤之役男,其就業單位或就讀學校應給予公假。
徵集入營
入營10日前,兵役單位會將徵集令送達,請依徵集令所指定的時間、地點報到,並按注意事項辦理各種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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